罗马书第三讲 证道主题:人类犯罪堕落的发展(一)

 

经文:罗马书1:18-32

人类的罪恶—行不义阻挡真理

上帝给人类的普遍启示(1:19-20):

●大自然的启示

●人类本身的启示

以上启示都让我们人类明明可知(无可推诿):上帝的永能和神性

人类罪恶的发展:

故意不认识神即悖逆神(1:21,28);

人类(作为受造物)犯罪的必然性:

  1. 上帝在设计及创造人类时用尘土创造了人的身体(创2:7);
  2. 上帝在设计及创造人类时赋予始祖有行正事的自由意志,同时也赋予始祖有悖逆神的能力(创2:16,17);
  3. 上帝在创造人类之前已有天使长及其差役的堕落,并已有错误道理的存在(赛14:12-15;启12:9;创3:1-5);
  4. 上帝在赐给始祖的伊甸园竟然允许撒旦来到其中(创3:1);
  5. 在伊甸园始祖竟然能和撒旦对话(创3:1-5);
  6. 在始祖和撒旦对话时上帝竟然好像不在现场(创3);
  7. 当始祖接受撒旦的试探决定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时上帝竟然没有直接干预(创3:6);
  • 故意不认识神(1:21,28);
  • 思念虚妄,无知的心昏暗(1:21);
  • 弄巧成拙——拜偶像(1:22-23);
  • 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得罪(1:24-31);(请特别注意26-27节关于同性恋的描述)
  • 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1:32);

带来的结果:上帝的审判——任凭/死亡(1:24,26,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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